射频微针治疗仪等医疗器械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现有以下15个项目拟开展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研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内容 | 需求科室 | 单位 | 数量 |
1 | 射频微针治疗仪 |
皮肤科 | 套 | 1 |
2 | 308nm紫外光治疗仪 | 套 | 1 | |
3 | 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 | 套 | 1 | |
4 | 紫外线光疗仪(半仓) | 套 | 1 | |
5 | 半导体激光脱毛仪 | 套 | 1 | |
6 | 红蓝光治疗仪 | 套 | 2 | |
7 | 电子注射助推装置 | 套 | 1 | |
8 | 皮肤镜 | 套 | 1 | |
9 | 电动病床 |
心血管内科 | 套 | 8 |
10 | 24h动态心电图 | 台 | 5 | |
11 | 遥测心电监护 | 套 | 1 | |
12 | 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 | 套 | 1 | |
13 | 体温加温仪(温毯机) |
麻醉科 | 套 | 4 |
14 | 血气分析仪 | 套 | 1 | |
15 | 全麻靶控输注泵 | 套 | 4 |
二、报名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中必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本项目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6、以上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提交的文件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1年11月9日17:00止。
2、报名时需提交的文件(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品推荐资料(推荐书模板请联系医学装备科)。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3、我院保留择优选择三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权利。
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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