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污水处理次氯酸钠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拟对污水处理站次氯酸钠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我院为三级综合医院,院内有污水处理站,分别位于院本部、和顺院区,污水处理站均采用含氯消毒剂处理工艺,每年需投放10%次氯酸钠消毒溶液约52.8吨,分批次配送至两个院区。
采购内容:
配送区域 | 配送地址 | 产品名称 | 预计用量 | 配送频率 | 配送方式 | 报价单价 (元/吨) |
院本部 |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官路28号 | ≥10%次氯酸钠消毒溶液 | 3.9吨/月 | 按医院需求分批次配送 | 槽罐车配送 | |
和顺院区 |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安康路7号 | ≥10%次氯酸钠消毒溶液 | 0.5吨/月 | 按医院需求分批次配送 | 桶装配送/每桶25KG |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质量标准必须按国家现行规范执行,产品合格证。
2.符合国家标准《GB 191062013次氯酸钠》及相关卫生安全规范;溶液澄清无沉淀、无杂质、稳定性良好(有效期不低于6个月);重金属(铅、砷、汞等)含量符合医用消毒剂标准;撮合每批次产品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3.供应商提供所需消毒剂的供应、运输、售后和培训等相关服务。提供原装且符合用户质量需求的货物,保证完好、无破损、配置与送货单相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报价人具有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报价包括包含货物费用、运输费用、人工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等货物运送到院方指定位置的一切费用,合同期内不因市场变化等原因作任何调整。
3.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报价单等资料加盖公章发送扫描件至邮箱1546876037@qq.com,文件名备注公司名称。
4.调研旨在了解该项目相关价格情况,其调研结果与项目采购结果无任何必然联系。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2.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官路28号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全科医学楼三楼336室(运行保障部);
3.联系电话:0757-85631726;
4.联系人:谭老师
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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